
6月26日,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以下簡稱:ISSB)正式發布《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1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以下簡稱:IFRS S1)和《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2號——氣候相關披露》(以下簡稱:IFRS S2)兩項可持續披露準則。
新準則的出臺,意味著全球可持續信息披露正在向著一致性、更高的可比性和可理解性邁進,也將為當前的可持續新披露帶來新的發展變化。
12月8日,由中國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金蜜蜂智庫主辦的第十六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國際研討會在京召開。
金蜜蜂智庫首席專家、責揚天下創始人殷格非先生,在論壇上發表以《ISSB準則帶來ESG信息披露七大變化》為主題的演講,分享了ISSB準則為企業未來可持續信息披露帶來的變化研判。
IFRS S1是企業可持續信息披露的通用規則,也是所有未來其他特定主題的可持續信息披露準則的基礎。IFRS S2是氣候主題的可持續信息披露要求。此外,ISSB將SASB準則作為ISSB準則的一部分,為68個行業提供行業指標披露參考。
ISSB準則的一般披露要求、專項議題披露要求以及行業參考共同形成可持續披露全球統一的可持續/ESG信息披露基準,并且這一基準處于不斷發展階段,后續還將陸續出臺有關生物多樣性、人力資本、社會資本等議題的專項披露準則,進一步統一各議題的披露框架。
同時,ISSB準則考慮到各轄區情況差異性,允許各轄區在現有全球準則的基礎上加上本土化的相關要求。例如,在ISSB準則之上加入具有我國特色的要求,形成未來我國可持續/ESG報告披露的準則。
ISSB準則的“全球化+本土化”框架旨在加強可持續信息披露的統一性、一致性和可比性,當符合ISSB準則要求的可持續/ESG信息披露框架形成后,ESG報告將會更多地呈現以治理、戰略和風險管理和指標目標為基本框架的結構,進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ISSB準則四大核心內容之一是有關企業治理方面的披露要求,這一披露要求更清晰地強調企業治理信息披露應從治理層和管理層雙重視角切入。
當前,我國企業治理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管理層和治理層易混淆以及管理層和治理層的具體職責銜接披露不清晰的挑戰。
在進行企業治理信息披露時,不光要明確治理層和管理層各自的職責,還需披露說明治理層如何監督風險機遇管理,包括建立風險機遇管理實現目標和高層管理掛鉤機制;同時,也要披露管理層為管理可持續風險和機遇制定的控制措施、程序和目標落實情況。
ISSB準則治理信息披露要求為治理相關信息披露提出了新要求和新視角,我國企業需重視這一雙重視角要求,積極完善自身治理信息披露內容,提升治理信息披露質量。
ISSB準則對ESG戰略的披露要求強調財務關聯性,即企業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與其通用目的財務報表中信息之間存在的關聯,要求企業將可持續風險和機遇對商業模式和價值鏈、戰略和決策以及可持續韌性的影響反映到對企業財務狀況、財務業績及現金流的當期和預期影響,以向投資人、貸款人和其他債權人提供更清晰企業前景判斷。
根據ISSB準則,企業在繼續策略信息披露時,將可持續風險和機遇對企業前景、價值鏈、商業模式、戰略決策的影響,從短期、中期和長期三個角度進行更加清晰的財務表達。
ISSB準則為企業提供了ESG策略信息披露的更加清晰要求和更高的披露視角,也是對未來企業ESG報告帶來一個重要的變化。企業需要在披露中提升對財務相關性的關注度。
在ESG風險管理信息披露方面,ISSB準則強調對風險管理信息披露需是一個對完整管理閉環的披露。
即ISSB準則提出了更高的披露要求,在要求企業披露識別、評估、優先考慮和監控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流程之上,還需披露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將可持續風險管理融入自身的整體風險管理流程、機遇是否融入自身戰略中。
此外,企業還需要明確尚未得到管理的可持續風險和機遇將在未來什么時候得到管理。
目前我國部分企業已經做到對可持續風險和機遇的識別和定性描述,但還需要加強可持續風險和機遇量化能力建設并應不斷提升將可持續風險和機遇管理與企業整體風控體系的融合度。
在指標和目標方面,ISSB準則要求企業明確披露監測和衡量可持續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指標、目標及衡量進展的績效指標,包括說明指標參考指引來源、中期及階段性目標等。
對照ISSB準則策略方面披露要求,企業未來在指標和目標的選擇和制定上需要有相關法律依據或規則依據并設立衡量目標進展的時間范圍和績效指標。
ISSB準則這一披露要求為企業ESG指標目標的設立和披露形式提供權威的參考。企業在進行相關信息披露時,需要清晰地表達其目標制定及相關指標的來源。
此外,企業應特別注意的是,在監督目標實現進展方面也要有相應的指標表達。
2023年, 在金蜜蜂智庫評估的2407份企業報告中有217份經過專業機構審驗, 占比9.02%,該指標近三年穩步增長, 超九成企業報告未經專業機構審驗, 表明當場我國報告審驗的市場反應度不高。
ISSB準則將財務信息披露的成功經驗引入到可持續信息披露中來,在強調財務相關性的同時,強調企業提供的信息需具備相關性、重要性、可比性、可驗證性、及時性和可理解性,以同財務報告一樣實現如實、公允的反映,這對ESG信息的收集、歸納、整理提供了清晰的指導。
ISSB準則強調的信息一致性、可比性、可驗證性以及定量數據(如溫室氣體排放量等)的第三方驗證要求,推動可持續信息披露的留痕。
例如,ISSB準則要求企業詳細披露其衡量風險或計算定量可持續指標所采用的輸入、假設和方法,能夠實現可持續信息留痕,進而實現通過重新計算等方式驗證可持續相關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
ISSB準則的引入將對企業ESG報告的第三方審驗和信息的可審計性、可追溯性提出了更多的期待。
2023年11月16日,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發布了《中國上市公司ESG價值核算報告》,責揚天下基于自身長期進行貨幣化研究為該報告提供技術支持。
該報告提出了ESG報表這一新理念,即通過貨幣化核算的方式,對原本ESG報告績效表中的指標進行貨幣化計量,生成更直觀、可比的ESG報表,以實現通過各指標的財務化衡量評估企業報告期間真正的ESG管理結果。
構成ESG報表的ESG凈值,是對企業環境和社會影響的凈價值的核算結果。如企業對環境和社會帶來正面影響,則造成相關影響的指標的ESG凈值為正值。反之,則為負值。通過對企業整體環境和社會ESG凈值的核算,可以真正反映企業對社會和環境帶來的價值。與財務報表類似,企業的ESG、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管理業績可以通過ESG凈值來衡量。
ISSB準則正如其名,是對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的披露。強調財務相關性。未來ISSB準則的普遍采用,會進一步促進企業對績效指標的貨幣化核算,進而推動ESG報表這一新報告形式和內容融入ESG報告(包括可持續發展報告或社會責任報告等)。